(2012年4月24日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世忠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科舫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
刘 伟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胡淑凤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胡秋平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主任;
李红兵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姚源盛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 勤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百福司人民法庭庭长;
粟良成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闵 伟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宋玉华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郭 炯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 鸣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胡秋平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红兵同志县人民法院三胡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姚源盛同志县人民法院百福司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勤同志县人民法院旧司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少民同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