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履职水平
推动跨越发展
促进民主法律建设
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2-10-26 访问量:27
【字体:小中大】 打印本页
(2012年10月24日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通过)
任命:
田延军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胡朝辉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邓 忠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向绍碧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 刚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