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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四次会议

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6-02-26 访问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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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莫北平、副主任徐庭海、彭远仪、向清堂、高碧玉、田延初、邓家斌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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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会场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莫北平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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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聘请州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预工委主任唐洪贵、县委党校姚元述两同志为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及县乡人大办干部授课。系统讲解新形式下的人大工作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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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元述同志讲授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他说,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两项党内法规坚持以党章为遵循和根本依据,一正一反并相互配套,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突显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深刻理念。新修订的《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体现了党章规定的理想信念和宗旨德行,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线”。《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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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洪贵同志讲授内容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更好地服务“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他提出,人大系统要认真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和各级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2020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共同责任,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更是义不容辞;要深入领会中央和各级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对人大工作和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县乡人大要开好县乡人大会议,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做好人事选举任免工作。要强化措施抓落实,确保中央和各级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真正落地生根。换届时积极配合党委组织等部门把好新一届人大代表的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落实好常委会专职委员、连任委员结构比例等规定,落实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及工作人员的配备工作。

莫北平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乡人大干部必须带着敬畏的心理自觉遵守《条例》和《准则》;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廉洁自律,在工作生活中认真遵照执行,要强化主体责任,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增强人大意识,敢于担当、敢于监督,在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发挥好人大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