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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2-09-24 访问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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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莫北平主持召开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碧玉、田延初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对县十六届人大代表陈大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许可对县十六届人大代表陈大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经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审议决定,许可对陈大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