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就县政府研究处理我县城区供水情况的询问意见情况的报告进行审核。
审核认为,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县人大常委会的询问意见是重视的,询问意见提出的四点建议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落实,整改工作初见成效。主要体现在:合理确定了城市供水主管走向、建立了“十三五”城市供水项目库;加大了资金投入,改造了部分老城区供水支管等基础设施;建立健全了行业监管机制,加强了对供水企业的管理等。
同时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询问意见的落实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研究解决处理好城区供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和城市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