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就县监察局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情况进行审核。
审核认为,县监察局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认真研究落实工作评议意见提出的三点建议,目前整改工作初见成效。一是通过开展日常宣传、紧抓重要节点和树立正反典型等方式,加强对政策、法纪和政纪的宣传教育,进一步筑牢了国家公职人员思想道德防线。二是通过实施抓早抓小、规范权力运行和强化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等措施,加强源头治理,形成预防机制,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三是通过开展常态监督严防“四风” 、扎实推进专项检查、督促部门履职尽责以及严查群众身边腐败等工作,认真履行监察职责,严格执法执纪,维护了政纪法纪严肃性。
同进提出要求,继续加强中央、省、州出台的关于纪律规矩文件的学习宣传,强化源头治腐工作,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力争在落实监督责任、加强纪律建设、改进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严厉惩治腐败等方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