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乡镇人大志资料搜集工作的通 知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08-26 访问量:46

【字体:  打印本页

关于做好乡镇人大志资料搜集工作的

 

 

乡镇人大:

为了切实做好20161-9乡镇人大志资料搜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范围:20161-9月。

2、主要内容:代表工作包括组织学习培训、代表小组活动、走访接待代表),听取审议报告,监督法律法规实施,视察,评议,办理议案和建议等。

3、记述要求:时间、地点、人物和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这六要素要交代清楚,数据要真实准确;严格按照县人大志编辑部提供的样本,实事求是、全面系统、分门别类地记述。

4、其他要求:各乡镇人大必须补充所缺年分有关资料(可参见人大志编辑部提供的样本,查明所缺内容)。资料搜集完毕并整理形成稿件后,应提交乡镇人大领导审定,在920日前,给县人大志编辑部报送电子文档和乡镇人大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本(电子邮箱13997775428@163.com,电话13997775428,联系人李明)。在认真做好2016乡镇人大志资料搜集工作的同时,各乡镇人大应组织熟悉情况的同志,对乡镇人大志稿件进行修改完善,并将修订情况告知县人大志编辑部。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