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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召开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04-2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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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报告

汪燕教授讲授《国家监察法对监察制度的发展和创新》

向宪法宣誓仪式

(记者 翁玲)4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家斌主持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副主任彭远仪、赵昌青、向清堂、蔡勇、张钧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负责人,非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审议通过了刘家军等同志的任职和相关人员免职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来凤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修订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8年财政部门预算详细方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来凤县2018年财政部门预算详细方案。

湖北民族学院法学院副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汪燕作了主题为《国家监察法对监察制度的发展和创新》的报告,通过对监察法的背景、发展和创新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三个方面的详细解说,深入浅出的带领与会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会议指出,《监察法》是为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制定的法律,大家要深入学习、认真贯彻,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切实增强调查研究、理论分析和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地方国家监察机关作用,在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上精准发力,为加快建设“一区四县”,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