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不能任性。2014年,县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在着力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注重坚持关口前移,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查找制度漏洞,推动源头治理,使职务犯罪查办、预防与相关行政管理措施有效衔接,推进了反腐倡廉工作规范化开展,为检察机关“预防出生产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出了积极探索。
一是开展预防调查、犯罪分析、警示教育宣传活动,为预防职务犯罪“扩面”。全年共开展预防调查11次,犯罪分析12次,警示教育宣讲13场次。2014年8月,该院针对民爆服务行业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项预防调查,针对调查中发现的民爆物品销售及民爆服务价格监管、民爆物品的安全监管、民爆物品经营税收征管中的有关问题分别向县发改局、公安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出检察建议,县国税局、县地税局根据建议,加大对民爆公司的稽查力度,共为国家追回偷逃的税款67.97万元,并据此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7.85万元。
二是开展专项预防活动,将预防职务犯罪关口前移。2014年是湖北省村支两委的换届之年,为了有效防止少数村干部借换届之机挪用、私分、贪占、侵吞国有资产与村集体资产,筑牢新一届村支两委班子成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该院深入开展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预防村干部职务犯罪。从2014年3月起,全院在漫水、三胡、旧司等乡镇及县委党校对村干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5次,并组织村支两委班子成员观看预防村干部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影片7场次。该项预防工作获得省院的肯定,在《检察情况反映》上推介了来凤县院积极预防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经验作法。上半年,全院还对本县“五改三建”项目领域进行了专题调研,全面深刻地分析了该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与原因,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该项预防工作获得州院肯定。同时,该院围绕全县重点建设项目——来凤县科教示范园(教育城)工程和来凤县龙凤医疗服务中心医技综合楼工程指导制定了预防方案并开展预防工作,促进了重点工程项目的有序推进。
三是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为预防职务犯罪增添“防火墙”。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纪委、县招投标中心进一步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强化市场廉洁准入,为各类市场主体和个人查询行贿犯罪档案315次。2014年6月,全院在受理查询县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公司法人代表杨某有行贿犯罪记录,及时将查询结果函告招标办公室,成功将其“堵”在招标大门外。
四是及时提供检察建议,为预防职务犯罪“补漏”。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的方式,认真分析涉案单位、涉案领域发案原因,查找管理上不合理、不规范的地方,全年向县人民政府、发改局、公安局、卫生局、扶贫开发办、林业局、教育局、大河镇政府等单位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2份。2014年4月,该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个别涉嫌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仍存在全额领取工资现象。为促使中央组织部、人社部、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落到实处,维护法律的严肃性,该院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了检察建议。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由此建立了相关单位信息通报机制、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与问责机制。
五是进行全面经验总结,为预防职务犯罪提供参考。县人民检察院撰写的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论文《浅议重点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主体与职责》、《来凤县院分析“五改三建”项目领域职务犯罪特点》被恩施州院采用。撰写职务犯罪预防专题报告3份:《关于近年来来凤县矿山重大安全事故频发的调查报告》《涉农项目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浅析“一把手”犯罪成因及预防对策》:其中《关于近年来来凤县矿山重大安全事故频发的调查报告》被州院转报,州委书记王海涛作出重要批示;《浅析“一把手”犯罪成因及预防对策》被推荐参加全省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评比。发往县林业局的检察建议书被推荐参加全省检察建议评比,荣获全省优秀检察建议。《关于借用企业资质经营犯行贿罪造成的信用减损问题思考》)专题调研报告,为行贿档案查询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参考。(县检察院办公室 肖茜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