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来凤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6年1月20日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次全体会议通过)
来凤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来凤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通过的《中共来凤县委关于制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提出的“十三五”时期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符合“五大发展理念”,彰显了来凤县域特色、民族特色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反映了全县人民美好愿景,符合我县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实际,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全力组织实施“十三五”规划,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会议号召,全县各族人民要在县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把握“三维纲要”,主动融入“一元多层次”和“五州战略”体系,坚持“3+1”奋斗目标不折腾,赋予“653”工作思路新内涵,加快建设龙凤示范区,积极推进撤县建市,与龙山共同建成中等城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在2017年跨过贫困线,为在全州率先实现脱贫摘帽、率先跨入全面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